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X9*** | 2024-09-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浙BX9*** | 2024-07-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川YQ3*** | 2024-07-0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川YQ3*** | 2024-10-1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粵G91*** | 2024-08-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G91*** | 2024-09-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