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SB*** | 2024-12-01 |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