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NH***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