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9***C | 2024-12-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