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G1*** | 2024-09-3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蘇FS6*** | 2024-10-2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