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HU*** | 2024-10-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