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HU***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