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L0*** | 2024-08-15 |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