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01*** | 2024-10-23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魯G33*** | 2024-10-17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魯GD0*** | 2024-07-0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魯GL8*** | 2024-09-01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