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7***L | 2024-11-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川A·4***6 | 2024-07-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川A·1***3 | 2024-10-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川JCT*** | 2024-09-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JCT***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8P*** | 2024-08-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8P*** | 2024-11-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8P*** | 2024-08-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8P***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8P*** | 2024-10-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