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EBH*** | 2024-10-25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