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DY*** | 2024-07-0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