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90*** | 2024-12-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B8X*** | 2024-11-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