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71*** | 2024-10-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贛A71***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