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C·3***5 | 2024-11-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碾娮友?,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