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PB*** | 2024-10-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