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62*** | 2024-09-0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P62*** | 2024-10-2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