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DB5*** | 2024-10-08 | 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