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10*** | 2024-10-20 |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