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7***L | 2024-09-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