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15*** | 2024-08-01 |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