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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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B35*** | 2024-10-01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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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L3Y*** | 2024-10-0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