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92*** | 2024-08-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