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YY*** | 2024-08-29 | 未按照指示交通標線指示行駛的 | 100 | 1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