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06*** | 2024-10-08 |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