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GUG*** | 2024-11-05 | 未按尾號限制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