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3B*** | 2024-07-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