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C6*** | 2024-10-27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