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D***6 | 2024-12-15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 100 | 未知 |
魯A·6***K | 2024-10-15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