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G2*** | 2024-09-17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浙DG2*** | 2024-07-30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浙DGM*** | 2024-09-27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浙D63*** | 2024-08-26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浙D63*** | 2024-12-14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浙D63*** | 2024-11-23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浙D63*** | 2024-09-27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