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JFD*** | 2024-09-0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蒙D70*** | 2024-12-2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