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N6*** | 2024-08-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AN6*** | 2024-10-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