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B2*** | 2024-12-10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 | 100 | 2 |
魯A96*** | 2024-09-13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 50 | 未知 |
魯A96*** | 2024-09-30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 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