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K2*** | 2024-07-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臨時停車且 □駕駛人不在現場 □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