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57*** | 2024-08-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