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J7*** | 2024-09-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未知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biāo)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biāo)準(zhǔn)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