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彎已轉過一半被直行的車撞
時間:2024-01-08 19:05:25 編輯:車主指南
車主在左轉時被直行車撞到或者完成左轉后被直行車撞到時,責任的劃分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首先,兩車車主可以自行協商,保留現場證據。如果車輛可以移動,將其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然后,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的賠償進行協商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在沒有交通信號燈和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了要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如果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則應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如果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則應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轉彎的機動車應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應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如果交叉路口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揮,交警可以根據雙方車主的違法行為來確定責任,這樣可以比較容易地判定雙方車主的責任。在沒有交通信號燈和交通警察指揮的情況下,通常是要讓轉彎的車輛優先通過,如果沒有轉彎的車輛,則直行的車輛有責任讓行。
針對上述情況,盡管也是直行車撞左轉車,但屬于"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的情況。在圖中,車輛B執行左轉,但位置在直行車輛A的右方。此時,左轉的車輛B有權優先通過,而直行的車輛A未禮讓就撞上了B,因此直行車輛A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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