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撞死行人一般什么責任
時間:2024-01-08 18:48:23 編輯:車主指南
在中國,機動車正常行駛撞死行人,駕駛者一般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具體的賠償責任按照以下規定進行分配:
若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則需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若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則需承擔80%的賠償責任;
若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則需承擔60%的賠償責任;
若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則需承擔40%的賠償責任;
若機動車一方無責任,則需承擔10%的賠償責任;
若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且機動車一方無責任,則需承擔5%的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證據表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而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了必要處置措施,則機動車一方可能會減輕部分賠償責任。此外,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總結起來,機動車駕駛人在正常行駛過程中,若在交通事故中撞死行人且沒有違反交規的情況下,通常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責任按照責任大小和情況分配,一般會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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