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H30***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