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B8*** | 2024-10-11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