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36*** | 2024-10-25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