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F18*** | 2024-11-13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