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F7M*** | 2024-07-2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