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DHB*** | 2024-10-1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F2Q*** | 2024-11-1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