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46*** | 2024-08-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