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JQ7***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蘇JQ7*** | 2024-10-0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蘇JY1*** | 2024-08-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