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GBN*** | 2024-06-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