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6M*** | 2024-11-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湘j5w*** | 2024-07-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