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53*** | 2024-08-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