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63*** | 2024-11-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